政府建議修訂《野生保護動物條例》,訂明任何人士除了野生動物,同時亦不得餵飼野鴿。
政府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非法餵飼野生動物和野鴿,不僅滋擾市民、威脅公眾健康,亦對野生動物和自然生態帶來不良影響。當局建議提高現時條例所訂的最高罰則,由罰款1萬元,提升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以加強阻嚇力。
另外,政府建議為違例餵飼野生動物及野鴿的行為,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容許執法人員可即時向正在違反或已經違反禁餵規例的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金額定為5000元,相信將有助加強打擊非法餵飼行為。
政府說,會為相關部門的前線人員提供培訓,同時會透過不同渠道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升市民對新規定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