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趙慧賢說,由於近年考生輪候駕駛考試的時間越來越長,引來不少投訴,公署宣布展開主動調查,審研運輸署包括有關駕駛考試申請和排期的行政安排、駕駛考試記錄、處理上訴的機制,在有需要時提出改善建議。
公署指出,運輸署根據規例處理包括駕駛考試排期安排、駕駛考試及評核,以及處理考試上訴等事宜。近年市民對駕駛考試需求持續上升,考生輪候時間越來越長,現時駕駛考試的平均輪候時間,介乎7個月至超過10個月。不合格考生的重考日期,一般在其12個月的學習駕駛執照有效期屆滿後,如需在下一次路試前進行駕駛訓練,便須重新申領學習駕駛執照,增加成本與不便。
另外,運輸署不容許考生在駕駛考試期間進行攝錄,曾有市民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質疑運輸署禁止以考試車輛上的行車記錄儀,記錄駕駛考試過程的決定和理據。公署留意到,有關駕駛考試的上訴個案呈上升趨勢,交通審裁處在處理上訴時,須考慮任何所收取並與案相關的證據。
公署指出,由去年1月至今年3月,接獲40宗有關駕駛考試的投訴,當中涉及考生不滿駕駛考試的輪候時間、運輸署的快期預約系統、考期編配的安排、駕駛考試的上訴與攝錄安排等事宜。
趙慧賢說,運輸署有需要檢視現行駕駛考試安排的流程,並考慮制定優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