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年首季錄得1408宗「釣魚詐騙」相關案件,損失金額約2600萬元,警方說,超過九成個案與手機短訊和即時通訊軟件有關,騙徒主要冒認電訊公司和零售集團獎賞計劃,當中最大的一宗個案,事主損失近70萬元。警方今年來採取5次執法行動,拘捕34人,相信他們涉及246宗案件,涉案金額367萬元。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署理高級警司陳純青表示,發現騙徒會按市民生活習慣改變而轉換犯案模式,去年底開始,「釣魚詐騙」案件伸延至假冒電訊公司和零售集團獎賞計劃、金融服務平台、,「易通行」及外地串流影音平台等,大部份短訊內容都是指收件人帳戶有異常、積分到期要兌換禮物等,要求市民點擊短訊內的連結,進入假網站輸入個人資料,信用卡資料等,當騙徙取得資料,大部份會在海外網站購買機票,點數卡或虛擬資產,又或於本地購買電子產品。
化名陳女士是其中一名被騙的受害人,她今年2月收到假冒電訊商的短訊,指她的積分即將過期,登入短訊內的連結,就可透過積分加1元換領藍芽耳機,陳女士按指示輸入信用卡資料,翌日收到銀行電話短訊,指信用卡被他人在境外網站簽帳2萬4千元,才知道自己受騙。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絡安全組總督察葉卓譽提醒市民,收到來歷不明的短訊要小心,不要胡亂進入短訊附有的連結,收到積分即將到期等短訊,應向官方機構查證,積分餘額是否與短訊相符。
通訊辦表示,正就短訊發送人登記制度制定技術方案及實施細節,目標是年底前開始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