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當局建議收緊年長商用車司機的體格證明要求,提出體檢年齡由70歲降至65歲,並改為要每年做身體檢查。多名議員關注商業司機短缺問題,憂慮如果新增體檢要求,會影響司機數目,議員亦普遍關注體檢收費水平,並提出65至70歲之間的體檢次數可否放寬。
運輸署署長羅淑佩說,同意年長司機不代表不安全,不過年長司機涉及意外時,意外嚴重性或致命比率是高的,希望因應本港司機老齡化情況而未雨綢繆,養成司機接受身體檢查的習慣。
她指出,如果有關司機有定時看醫生及服藥,通過到身體檢查就可重新申請領牌,暫時並無計劃就駕駛年齡上限作限制,但會參考海外地區做法,是否向極年長司機,引入測試。
羅淑佩建議日後申請駕駛執照人士,要就身體狀況作法定聲明,期望體檢收費水平不高,至於會否提供體檢資助,要待有更具體資料時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