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涉及內地股票的投資騙案由去年首4個月1宗,損失金額6萬多元,升至今年同期的79宗,涉款7174萬元。單一案件最大損失金額達451萬元,事主受騙前沒有投資內地股票經驗。
警方說,騙徒會假冒本地持牌的金融投資交易平台經紀,聲稱有內地股票的內幕消息,可透過指定投資應用程式,投資聲稱是滬股通及深股通均投資不到的內地股票,獲得固定高回報。騙徒又會要求受害人轉帳至本地個人戶口,其後會以不同理由阻撓受害人取回款項,甚至失去聯絡。
其中一名化名李先生的受害人,有10年投資內地股票經驗,共損失122萬元。李先生說騙徒的資料顯示,他投資的內地股票升至「停板」,曾有獲利,他亦一度試過成功取回部分款項,於是信以為真,加碼投資,但最後嘗試取回資金被拒,才發現被騙。
證券及期貨專業總會會長陳志華形容騙徒會緊貼市場走勢,呼籲市民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告知內幕消息,從而獲利的情況。
商業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吳振耀說,有投資經驗的受害人,可能損失金額更多,因為相比之下,沒有投資經驗的人士未必敢於投放大量資金。總督察柯詠恩說,受害人與騙徒未曾見面,警方在收集證據以及調查騙徒身份等方面都有難度,呼籲公眾應透過已註册的投資機構投資是滬港通及深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