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2千元消費券將於7月16日發放,並繼續沿用原有的6款支付工具,市民可於下月5日至27日期間「轉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首席助理秘書長莊國民表示,當局會在今次發放消費券時,重新做一次資格審查,因此有機會出現市民曾成功領取首期3千元消費券,但無法領取第二期的情況。
莊國民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在進行資格審查時,當局會根據一系列準則,包括領取人是否已達18歲並擁有永久居民資格、是否已永久離港或有意圖永久離港等。他又說過去兩年派發消費券以來,在推動使用電子支付工具方面有不錯效果。根據數據,到目前為止有1200萬個新增的支付工具帳戶,平均一人新開了兩個帳戶。商戶方面,過去兩年亦有20萬個新開帳戶接受電子支付。
莊國民接受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訪問時又透露,今年曾檢視市場是否有其他電子支付平台可以加入計劃,協助政府派發消費券,但考慮到有關平台能力、普及程度等因素後,認為現有6款支付平台似乎已足夠。
他又相信,暑假會是本地消費旺季,市場上會有不同活動,估計派發第二期消費券可為市場帶來130億元消費力。若連同首期消費券,總額更高達330億,為經濟起到0.6個百分點的提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