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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柏強:兒童一般受傷或受虐待傷勢有分別

2023-05-31 HKT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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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葉柏強表示,草案建議通過後18個月才正式生效,這段時間可確保醫護人員有足夠理解及培訓。(港台圖片)
    葉柏強表示,草案建議通過後18個月才正式生效,這段時間可確保醫護人員有足夠理解及培訓。(港台圖片)
政府提出《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指明包括社工、幼兒工作員、教師和醫生護士等為「強制舉報者」,若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受嚴重傷害或面對受嚴重傷害風險,必須舉報。

身兼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的港大兒童及青少年科學系臨床副教授葉柏強表示,兒科醫生的訓練當中,亦包括兒童一般受傷或受虐待在傷勢上的分別。他說,兒童身上有瘀傷是常見,主要在膝蓋、手肘及額頭等較容易撞傷的位置,亦會有合理原因。但如果懷疑涉及虐兒的個案,就在較少見的位置,例如大腿內側及臂部等位置,以及有新舊瘀傷出現,這些都會引起醫生懷疑。

葉柏強說,不同範疇的醫護人員都有機會接觸受虐待兒童,而草案建議通過後18個月才正式生效,這段時間可確保醫護人員有足夠理解及培訓,清晰了解法例覆蓋範圍及分辨是否懷疑虐兒個案。政府亦可策備不同培訓,包括由兒科醫生向社工及教師等不同界別,分享照顧受虐待兒童的經驗及風險評估方法等。

葉柏強:兒童一般受傷或受虐待傷勢有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