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玲車牌查冊案 終院裁定上訴得直並撤銷定罪 - RTHK
A A A
氣溫 濕度
新聞重溫 可重溫過去12個月的新聞

蔡玉玲車牌查冊案 終院裁定上訴得直並撤銷定罪

2023-06-05 HKT 10:12
分享工具 facebook
  • 蔡玉玲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各項定罪。(郭志強攝)
    蔡玉玲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各項定罪。(郭志強攝)
港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製作有關元朗「7.21」事件的專題報道,向運輸署申請車牌查冊,被裁定兩項為取得道路交通條件下的證明書,明知而作出虛假陳述罪名成立及罰款。蔡玉玲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5名法官一致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各項定罪。

蔡玉玲於2020年製作有關報道,進行車牌查册。她在2020年11月被捕,其後被控作虛假陳述。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於2021年4月裁定她兩項罪名成立,罰款6000元,是首宗有記者因車牌查册被定罪的案件。

蔡玉玲不服定罪的上訴,去年11月遭原訟庭駁回。她之後再向終審法院就涉及的法律問題和事實問題,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終院上月開審,押後至今日裁決。

蔡玉玲車牌查冊案 終院裁定上訴得直並撤銷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