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針對虛擬資產交易平台實行新發牌制度。行政總裁梁鳳儀表示,市場對新制度反應積極正面,已收到2間持有自願牌照的交易平台,申請《打擊洗錢條例》下的牌照,當局正在審理,證監會不會公開其他申請,又估計今年內可以容許散戶投資者買賣虛擬資產。
證監會早前已發出通函,重申6月1日前已經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平台,須於明年2月底前申請牌照,並有12個月過渡期。如果原有平台符合當作為獲發牌的條件,有關平台將於明年6月起自動被當作為獲發牌,直至牌照申請獲批准、撤回或拒絕。
梁鳳儀表示,過渡期安排已盡量平衡市場需要,如果證監會最終不打算考慮部分平台的申請,有關平台必須準備結束業務。
對於有正在申請牌照的交易平台,率先開放予散戶於過渡期內使用,梁鳳儀強調,證監會目前未批出任何牌照予交易平台向散戶提供虛擬資產買賣,如有任何非持牌機構提供相關服務,都有無牌經營和招攬的風險,呼籲公眾小心參與非合規平台的買賣活動。
提到市場對穩定幣未能納入供零售買賣感到意外,梁鳳儀重申,諮詢文件總結已指出,當穩定幣受金管局規管時,證監會才會接受有關幣種於交易平台買賣銷售,時間表須按照相關框架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