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查册車牌案,在終審法院上訴得直。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及記者協會歡迎裁決。
新聞行政人員協會認為,新聞工作者對涉及公眾利益的社會事件進行偵查報導,是職責所在,本港的言論、出版及新聞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促請當局理順目前新聞界使用的相關查冊,包括車牌查冊等的查證方式,定出更清晰的指引,以便利新聞界的採訪工作。
記協歡迎有關裁決,指出案件足以反映業界現況艱難,記者查車牌尋找真相卻被控虛假陳述罪成,只會對傳媒工作者展開偵查報道構成重大阻礙,削弱傳媒發揮求真及監察的作用,促請政府尊重新聞工作者的工作,確保公眾知情權及新聞自由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