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下午開庭處理律政司入稟申請禁制令禁制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處理「誰是答辯人」和「公布禁制令渠道」的問題後,法官將申請押後至7月21日再處理。
法官陳嘉信在庭上指出,現時入稟狀的答辯對象是「不具名人士」,要求律政司釐清誰是答辯人,以及禁制令一旦頒布後是否適用於全世界。
律政司的代表說,不是要禁止全世界人傳播這首歌,而是針對一些現時正在傳播這首歌去做違法行為的人。法官再問,若頒發禁制令時,有關人士並無或沒有意圖傳播該歌曲,但禁令頒布翌日就有意圖傳播,是否違反禁制令、會被控告上法庭,律政司答「會」。律政司其後同意將禁制令字眼,修訂為針對「正在進行或有意圖進行相關行為的人」。
另外,法庭亦關注,公眾可以從何得知禁制令的內容。律政司說,會在政府、警方和律政司網站公布禁制令內容,亦會張貼在警察總部報案室讓公眾閱覽。法官反問為何不登報,認為可在一份中文報章及一份英文報章刊登禁制令。律政司說,政府會發出新聞公告,到時傳媒就會報道,公眾可從中知道內容。法官同意,並要求在新聞公告中加入二維碼,讓公眾可以連結到禁制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