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理工大學外圍的警民衝突,前學民思潮發言人黃子悅等10人承認一項暴動罪,另有5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黃子悅被判入獄37個月,案發時年16歲的青年被判入教導所,其餘13人被判入獄36個月至52個月不等。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崔美霞判刑時表示,涉案暴動計劃周詳,參與人數多達2000人,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絕不容許嚴重暴力行為。
警方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總督察任雪瑩在判刑後表示,2019年11月18日有人在網上號召市民到油尖旺一帶,目的為了分散警力,營救理工大學的示威者。警方當晚在彌敦道及窩打老道交界附近與約2000名示威者對峙,期間示威者多次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包括向警方投擲超過250枚汽油彈,警方其後進行圍捕行動並以「暴動罪」拘捕213人,分拆17宗案件審理,至今已有141人被判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