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拘捕14名懷疑非法勞工、1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1名涉嫌協助及教唆者。
入境處過去4日分別搜查多個目標地點,包括商業大廈、按摩院、裝修中單位、餐廳及零售店舖等,拘捕13名年齡介乎27歲至52歲的懷疑非法勞工;另於上水寶運路拘捕一名涉嫌非法從事水貨活動而違反逗留條件的26歲內地男旅客。
行動期間,入境處人員亦分別拘捕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43歲男僱主,以及一名涉嫌協助及教唆他人在港違反逗留條件的74歲女子。
入境處提醒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