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管理業發牌制度的3年過渡期結束,今天起所有物管公司及從業員必須根據《物業管理服務條例》持有物管牌照。物業管理業監管局行政總裁蕭如彬表示,已發出740幾個物管公司牌照,所有在香港已知並須領牌照的物管公司已遞交申請,並成功獲發牌照,應不會有公司未領牌而不能提供服務。
他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會在港九新界的不同類型物業,選擇目標作巡查,包括了解有否按牌照規定調配人手。
至於物管從業員方面,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已發出約14300個物管人員牌照,扣除重覆不同級別牌照的人數,現時有約12000名物管從業員領牌。蕭如彬指出在14300個物管人員牌照中,有31%屬臨時牌照,這些都是「老行尊」,他們要在3年內完成報讀監管局的指定課程。
蕭如彬又說,物業管理業監管局會接受所有有關物管事宜的投訴,今年1至6月,監管局接獲430多宗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