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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誘16歲少女到其寓所後強姦 判囚8年

2023-08-17 HKT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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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強姦罪成,被判入獄8年。(港台圖片)
    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強姦罪成,被判入獄8年。(港台圖片)
一名42歲保險經紀以金錢利誘16歲少女到其寓所及強姦,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強姦罪成,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獄8年。

去年1月被告透過匿名交友程式認識16歲女事主,並以1000元零用錢利誘她到天水圍的寓所與貓玩耍,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已離婚並與前妻育有一名女兒,被告承認其行為對案中受害人造成嚴重的心理創傷,指出女事主已隨時間逐步康復。前妻及家人均為被告寫求情信,指被告是一名負責任的父親、孝順的兒子及動物愛好者,希望法官輕判。

暫委法官胡雅文引述女事主創傷報告指,在遭侵犯前已患有抑鬱症、急性壓力疾患、自信心低等問題,需要定期與心理醫生會面,並接受藥物治療,但情況一直穩定。女事主因本案發生後,患上創傷後遺症,一度輟學和不願與心理醫生交談,亦有自殺念頭出現,直至今年7月情況才好轉。

胡雅文判刑時表示,考慮到本案的嚴重情節,女事主只有16歲,被告從社交媒體及對話中,應已得知女事主只是天真和無知的年輕少女。胡雅文表示,被告有預謀以金錢利誘女事主,事件導致女事主有長期而且嚴重的心理創傷,經考慮後判處被告監禁。

男子利誘16歲少女到其寓所後強姦 判囚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