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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雙非男童於廣華醫院 母親判囚4個月緩刑3年

2023-09-11 HKT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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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裁判官判刑時表明要判監,但考慮到判監對被告照顧兩名孩子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判監禁4個月,緩刑3年。(港台圖片)
    裁判官判刑時表明要判監,但考慮到判監對被告照顧兩名孩子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判監禁4個月,緩刑3年。(港台圖片)
一名12歲「雙非」男童7月時被遺棄在廣華醫院,他的母親來港後被捕。被告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虐兒罪,被判入獄4個月,緩刑3年。

持雙程證的37歲被告,報稱是瑜伽導師,她的代表律師求情時指,原本被告希望男童在香港接受教育,但所託非人,已經悔不當初,希望毋須判監,回鄉照顧男童。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指,即使香港有較完整福利及教育制度,但照顧子女屬家長責任,希望由香港政府是好錯的做法。裁判官又指,控罪原意是保護兒童,明言要判監,但考慮到即時判監會對照顧兩名孩及造成負面影響,因此決定判處緩刑。

案情指,被告母子今年7月17日自內地來港,4日後男童感到不適前往廣華醫院求診。其後被告獨自離開醫院,遺下男童獨自在急症室應診,男童當時身上並沒有任何隨身物品,院方於是報警,本港警方同日成功聯絡到被告,對方8日後來港被捕。

被告及男童錄影會面下透露,被告夫婦居於江西,原本計劃遷至深圳以便男童在港升學,最終未能成事,夫婦離婚收場,由被告撫養兩名兒子。被告其後經人介紹認識本港一名男子,對方教她將男童送到醫院,男童可告知警方母親失蹤,其後便會獲送至保良局。而為求迫真,該名男子又教她將原本裝有男童衣物、電話及八達通等物件的背囊取走。事發後,該名男子要求被告刪除電話內容,並封鎖被告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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