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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生承認企圖或準備作出具煽動意圖作為 判囚6個月

2023-09-12 HKT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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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承認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判入獄6個月。(港台圖片)
    被告承認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判入獄6個月。(港台圖片)
23歲來自內地的法律博士女學生,涉嫌取得印有《國殤之柱》的9米長直幡,打算六四在銅鑼灣圓形天橋展示。她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被判入獄6個月。

控方撤回被告另一項涉及悼念刺警案中男子梁健輝而作出具煽動意圖作為罪。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本案屬集體國際行動,發起人要求參與者6月4日在全球各大城市一同公開展示直幡,以達致互相呼應的效果,並非局限於某一城市。另一名內地民運人士在海外提供犯案工具,於社交平台上宣傳,鼓勵被告參與。羅德泉指,直幡有序號、內容尖銳,被告打算在敏感日子於鬧市展示直幡加強效果。

羅德泉又說,被告角色為在港執行運動,響應參與,即使未必知悉運動規模人數,然而展示直幡屬集體行動,效果無關地域界限。另一方面,被告犯案並非出於一時衝動,有周詳計劃部署執行細節,雖然計劃屬快閃形式,但有見其規模及集體效果等,壞影響必然遠超個人形式犯案。

案情指,被告曾雨璇承認於今年5月8日至6月1日期間,與內地民運人士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激起對其離叛。另外,被告原被控於今年1月1日,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悼念2021年刺警案的涉案男子,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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