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有網民發起遊行反對《香港國安法》及《國歌法》,一名男子在銅鑼灣向警員投擲磚塊後被制服,他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續准保釋至本月26日判刑。
辯方呈上被告中學校長求情信指,被告犯案沒有預謀,僅出於一時衝動,現已後悔從速認罪,被捕後兩年才被檢控,期間飽受龐大心理壓力,影響生涯規劃。控方交代事隔逾兩年提控是因警方需時調查並索取法律意見。
案情指,2020年5月24日下午近1時,有示威者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外聚集叫喊口號、展示旗幟,及佔領行車路,警方舉藍旗示警不果。有示威者不斷投擲雜物包括玻璃樽、磚頭、樹枝等。現場片段拍攝到被告在軒尼詩道中央分隔帶,拾起1呎乘半呎的磚頭,跳起投向警方,之後轉身逃去。有警員上前追趕,從後制服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