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展開「香港夜繽紛」活動,消防處表示,已經收到一些在公眾地方舉辦大型活動的申請,包括戶外市集或有食肆攤檔的夜市,消防處會在主辦單位向有關部門申領牌照時,提供消防安全意見,以符合消防安全規定。
消防處署理高級消防區長張家浩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消防處以風險為本原則制定了方便業界遵從的消防安全規定,營運者只需符合基本消防要求,例如設置滅火筒、滅火氈,及在攤檔的工作枱裝設屏障等,便可在場地設置明火煮食攤檔。
他表示,消防處會調配人手和資源,處理有關申請。如果主辦單位遵從了相關規定,消防處人員亦可即場發出消防安全證書,以減省主辦單位申領證書的時間。
張家浩說,處方亦會作出配合,包括在周末、公眾假期或非辦公時間,進行風險評估及巡查,以便發出安全證書。他又說,過往亦會容許在市集有熟食供應,今次的優化是主辦單位可隨時聯絡消防處,以安排巡查及發出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