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就被控瀆職和貪污一事件,接受逮捕必要性審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凌晨發布審查結果,決定駁回檢方對李在明的逮捕令請求。
法官指綜合考慮被告辯護權的需要程度,以及對可能毀滅證據的擔憂程度,很難看出逮捕李在明的理由和必要性。
李在明在離開法院拘留所時,感謝司法部門堅定維護憲法秩序以及作出明智的判決,證明法院是人權的最後堡壘。
這次是南韓憲政史上,首次有主要在野黨黨魁出庭接受逮捕必要性審查。有報道認為,李在明避過被逮捕的危機,有可能有助他在明年4月大選前鞏固在黨內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