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法院裁定日本政府應向二戰期間南韓慰安婦受害者支付賠償金。
首爾高等法院裁定,日本政府應向16名原告每人支付2億韓元,折合約15.4萬美元的賠償金,其中包括慰安婦受害者及遺屬,推翻之前下級法院的裁決。
日本外相上川洋子發表聲明回應,判決極其令人遺憾而且絕對不可接受,敦促南韓立即採取適當措施,糾正其違反國際法的行為,並承擔起一個國家的責任。
日本外務省表示,外務省事務次官岡野正敬召見南韓大使尹德敏,表示強烈抗議。
日本政府稱,根據1965年的雙邊協定,1910年至1945年日本侵略朝鮮半島期間產生的所有問題都得到徹底和最終解決,兩國在2015年達成的協議,最終和不可逆轉地解決了慰安婦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