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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等提出修訂理財通細則 降投資者門檻及擴產品範圍

2023-12-01 HKT 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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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行等部門聯合提出修訂《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包括降低業務准入門檻、擴大試點範圍等。(港台圖片)
    人行等部門聯合提出修訂《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包括降低業務准入門檻、擴大試點範圍等。(港台圖片)
人民銀行廣東省及深圳市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廣東及深圳監管局、中證監廣東及深圳監管局,聯合提出修訂《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公開徵求意見稿。

涉及的4方面修訂,當局提出將「南向通」的內地投資者門檻,由連續繳納社保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降低為「滿2年」;增加近3年個人年均收入不低於40萬元人民幣,作為金融資產准入備選條件。另外,適當提高投資者個人額度,單一投資者投資額度由100萬元提升至300萬元。

當局同時提出擴大理財通業務試點範圍,包括證券公司可參與,另外,北向通投資產品範圍中,增加內地銷售銀行的人民幣存款產品,同時將評為「R1」至「R3」風險級別的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範圍,拓展為「R1」至「R4」風險等級的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不包括商品期貨基金。

另外,文件建議,細化跨境宣傳銷售指引,新增境內銷售機構、境內合作機構可進行的跨境宣傳銷售行為;並明確試點業務退出機制。

當局指,修訂主要針對市場的關注、監管部門和商業銀行反映的難題,包括降低理財通業務准入門檻、擴大試點範圍和優化辦理流程等。

人行文件提及,細則自發布日起30日後生效。

人行等提出修訂理財通細則 降投資者門檻及擴產品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