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的荃灣工廈的「石棺藏屍案」,被裁定謀殺罪成判囚終身的被告曾祥欣,不服定罪提出上訴,終審法院今日駁回上訴申請,並押後公布裁決理由。
辯方代表律師表示,曾祥欣案發時可能不知悉哥羅芳足以致命,無意殺害死者,在共同犯罪原則下,他與另外兩人同被控謀殺,但只有他一人謀殺罪成,其餘兩人則被判誤殺罪成,認為裁決不一致,並不合理,法官林文瀚說,曾祥欣預先購買繩索等處理屍體,認為上訴方的說法無法成立。
案發時27歲的曾祥欣與同案24歲的劉錫豪及27歲的張善恒,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DAN6工廈單位內謀殺28歲男子張萬里,3人否認控罪,但承認非法埋葬屍體罪。2019年原審時,陪審團一致裁定曾祥欣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並一致裁定其餘兩人誤殺罪成,判囚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