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對法國及德國外交部頒發所謂「人權和法治獎」予被控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鄒幸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發言人表示,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已交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等候審訊,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中,但兩國外交部以「人權」和「法治」之名頒發所謂獎項予鄒幸彤,顯然與尊重法治精神背道而馳。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深得國際社會認同,香港特區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政府指出,《香港國安法》清楚訂明,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