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長早前入稟申請《願榮光歸香港》臨時禁制令被拒後上訴,高等法院排期於下星期二審理。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先後曾申請以被告或與訟方身分,參與原審及上訴案抗辯被拒,早前再就此決定書面申請上訴許可。高等法院法官陳健強頒布判詞指,法庭一直表明鄒幸彤有權申請以介入者身分加入訴訟,但鄒幸彤卻小題大做堅拒為之,因此認為鄒幸彤無合理勝算,拒批上訴許可,鄒幸彤兼付訟費。
法官又引用今年英國的案例,指出除非有人違反禁制令,否則無法在不申請加入訴訟的情況下,成為與訟方,新來者有權提出理據反對任何先前批出的禁制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