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4月1日起實施,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坊間就兩個問題較模糊,包括屋苑可否就住戶垃圾「包底」,他形容有關問題有趣,強調管理公司為沒有用指定袋載垃圾的住戶「執手尾」,是因為垃圾車不會收集不符合要求的垃圾。他強調不代表住戶不用買指定袋,法例好清楚,每個住戶仍要用綠色指定袋棄置垃圾,因此並不是「包底」。
被追問管理公司如果主動在大垃圾桶放置大指定袋有否違法,容許管理公司「執手尾」會否變相鼓勵市民不用指定袋,謝展寰回應說根據指引,不建議管理公司慣性放大指定袋讓住戶放垃圾。他強調居民仍要買綠色指定袋棄置垃圾,否則屬違法,如果管理公司習慣放置大指定袋或「執手尾」,會增加屋苑總管理成本。
至於可否免費派發指定袋問題,謝展寰指出,立法時已指出垃圾收費初期,政府及志願團體會免費派發指定袋,因此免費派袋並無問題。不過法例規定,一些售賣指定袋的零售點,不能免費派發,例如不可以因為大減價五折出售指定袋,或購物送指定袋。
他表示,環保署未來一、兩個月會向全港小學生派發15公升指定袋,希望學生把資訊帶回家,令宣傳更入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