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垃圾收費押後4個月實施,法定生效日期延至8月1日;政府部門會在4月1日先行先試。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本月26日起銷售指定垃圾袋的計劃會繼續,不會停下來。
被問到改為8月1日生效是否考慮到《基本法》23條立法工作,謝展寰回應說完全無關係及完全無考慮。他表示,當局都希望越快實施越好,但考慮到6至7月學校要考試,8月正值暑假,是十分好的時間。
謝展寰指出,垃圾徵費並非新事物,部分城市已做了很多年,經驗顯示,市民要一段長時間了解及改變生活習慣。他強調,特區政府已做了大量準備工作,認為推行成功,但仍有很多市民不了解相關做法,可能是由於透過文字或言語解說,感覺抽象,因此會由政府實地展示如何去做。他相信,市民充分了解後會積極參與,事半功倍,清潔工及管理處等方面也會知道如何做。
對於環保署署長徐浩光提到,市民清不清楚好多時視乎自己想不想弄清楚,被問到應否道歉及收回說話,謝展寰表示,作為負責任的政府,見到外間有很多問題,政府就要用多些時間,多做宣傳教育。他又指出,會在十八區安排數十場解說會,向區議員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