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廣福道2021年一輛的士剷上安全島導致兩死四傷,66歲的士司機早前在案件交付高等法院前已承認誤殺等共6項罪名,高等法院確認被告承認控罪並聽取求情,法庭押後至下月22日判刑,被告還押候判。
控方呈上被告駕駛交通記錄,被告1977年領取車牌、任司機多年,有3個違規紀錄,法官質疑是否準確,控方表示將會索取進一步記錄。
案情指,2021年8月22日,被告駕駛的士沿著大埔道西行線行駛,當時跟隨另一部的士,被告駛近行人過路處時未有停車,更加速把的士向右轉,切入對面的東行行車線,以超越停在該行人過路處前的另兩部車輛,事發時的士以時速約50公里撞向安全島,導致6名途人被撞倒,其中一人為孕婦,另有交通燈被撞倒下。
被告同日被捕,除了案發時身上衣服,拒絕回答有關意外的問題,被告藥物與酒精測試結果均是呈陰性,的士於案發前一日進行的維修檢查也顯示機件正常,66歲被告莫培華承認兩項誤殺罪及四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