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份預算案建議恢復酒店房租稅,政府消息人士說,政府自1966年開徵至2008年取消,今次恢復徵收,稅率維持3%。
消息人士預計有317間酒店及188間賓館,合共約9萬間房受影響,只要提供住宿服務的酒店及旅館都要徵收,包括時鐘酒店、Staycation。但房間數目不多於10間、非牟利組織成立的酒店及旅館可獲豁免。
消息人士相信徵稅可為政府提供穩定收入,去年平均每名過夜旅客消費約6900元,預料恢復開徵酒店房租稅,平均每名過夜旅客每晚交稅51元,佔比不足1%,不會大幅增加旅客來港消費開支,對政府支持旅遊業不會有負面影響。
消息指,內地、澳門、日韓及泰國亦有徵收同類稅項,其中內地有關增值稅稅率為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