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明日刊憲並提交立法會審議,以全面落實《基本法》第23條、全國人大相關決定及《香港國安法》所規定的憲制責任,確保可早日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為盡快完成立法工作,早一日得一日,他已致函立法會主席,闡述《基本法》23條立法屬整個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政府和立法會均有責任和必須盡一切努力,盡早完成立法。為達致「早一日得一日」完成立法的目標,他建議立法會從速展開審議條例草案,考慮包括召開特別立法會會議,進行首讀及二讀,及盡早召開法案委員會會議,全速進行審議和完成立法程序。
李家超指出,香港特區要盡快完成《基本法》23條立法,早一日完成立法,國家安全便早一日得到有效維護,讓香港能夠全力聚焦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維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當局表示,早前就23條立法進行了公眾諮詢,期間收到98.6%的支持及提出正面意見,顯示立法具強大民意基礎,保安局與律政司連日來馬不停蹄全速工作,完成草擬條例草案;又說現今地緣政治更複雜多變,國家安全風險無日無之,手法層出不窮,威脅可突如其來,特區政府必須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盡早完成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