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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停職入境事務主任望遠鏡配合手機偷拍罪成還押候判

2024-03-08 HKT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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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期間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還押候判。(港台圖片)
    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期間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還押候判。(港台圖片)
一名已停職的入境事務主任涉嫌在半山區住所內,以望遠鏡配合手機偷拍對面大廈一女子的祼露照片,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一項窺淫及兩項發布源自窺淫的影像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還押候判。

裁判官何慧嫻裁決指出,涉案相片中的女事主均處於家中的書房,側身面對書枱上的電腦忙於處理事情,是處於對私隱有合理期待的情況;而被告在無獲女事主的同意下,以望遠鏡瞄準女事主並偷拍其私密部位,再上載至任何人亦可觀看的平台,其行為完全不顧及女事主的私隱及感受,令人髮指。

裁判官又拒絕接納辯方早前的說法,即因香港有「樓望樓」的情況,而被告望出窗看一眼只是犯了道德上的錯。何官指出,只用肉眼根本不能看清房間內的狀況,被告不但只用肉眼望見,更用「十字準星」望遠鏡進一步𣈴準女事主,明顯有偷窺的意圖,若因樓宇之間的距離相近而無法實證被告干犯窺淫罪,則會違反立法的精神及目的,引致荒謬的結果。

辯方代表律師求情表示,被告被停薪停職並已離婚,失業對他來說已是很大的教訓,又望法庭能接納被告並沒預謀犯案,只是坐在家中偶然發現並打算發布相片向朋友分享而犯罪,沒有打算公開事主祼露照片而令其難受,涉案照片並無顯示到事主的樣貌,不能披露事主身分,亦不是窺淫罪中常見的祼照,並非同類型案件中最嚴重的。

37歲被告唐嘉麒被控於2021年10月在半山區輝煌臺某室,暗中為了觀察或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拍攝女事主的私密部位,並發布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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