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加開會議恢復二讀辯論《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基本法23條立法是整個特區的憲制責任,相信議員能夠參與此歷史重任感到光榮。他表示,完全認同行政長官所說早一日立法、國家安全就早一日得到保障,社會亦希望盡快完成立法。
梁君彥在開場發言說,小組委員會及法案委員會密集開會,除了講求效率,亦專業檢視條文細節。他說今天加開會議,有信心全體議員會履職盡責,高質高效完成。
法案委員會主席廖長江在會上匯報法案委員會的審議工作,他說由2月27日至3月14日,法案委員會及小組委員會共舉行25次會議,進行近50小時討論,審議過程中,委員參考了公眾的意見,並對條文逐一進行深入而全面的審議,委員向當局提出超過1000項提問,包括不少市民關心的情境題。他說法案委員會經過詳盡審議,肯定條例草案在國家安全方面能夠按普通法及法治原則,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份子,又說條例草案獲通過後,能夠與《香港國安法》銜接、兼融和互補。
廖長江其後就立法發表個人立場說,世界各地例如英、美,都有制定國家安全立法,認為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憲制責任,亦是近27年來未做的必答題,補齊國家安全的短板已成為社會廣泛共識。他說國安才能港安、港安才能家安,條例草案在維護國家安全及保障權利之間取得合理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