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名「龍心」的2020年立法會選舉新界東地方選區候選人林克霖,早前被裁定企圖欺詐選舉開支等罪名成立,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監6個月。
林克霖求情表示,因不熟悉法例,導致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犯法,但定罪後已汲取教訓,強調無意犯案,希望法庭輕判。
裁判官崔美霞判刑時說,案情嚴重,被告未有向選舉事務處申報已獲退款的款項,另在選舉延期後向選舉事務處申索住宿費用,屬有預謀犯案,案發後毫無悔意,每項控罪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控罪源自同一事件,因此刑期同期執行。
46歲林克霖被控3項有關在選舉申報書內作出虛假陳述和3項企圖欺詐罪,涉及接受面部護理療程31200元、酒店租金7500元及海外行程款項19582元,意圖詐騙選舉事務處支付有關開支。法庭早前就面部護理及酒店開支的4控控罪裁定罪名成立;海外行程費用的控罪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