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菲律賓籍男子前日在香港機場轉機時,寄艙行李內涉嫌藏有63隻懷疑受管制屬瀕危物種的活龜,被控兩項進口瀕危物種及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以待控方索取律政司法律意見,審視案件是否轉介區域法院處理,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6日再訊,被告沒有保釋申請,繼續還押。
控罪指,37歲被告前日在機場沒有依照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條,進口4隻潮龜及49隻輻紋陸龜;沒有依照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11條,進口10隻鹹水龜;以及同日同地攜帶63隻龜來港,其方式相當可能構成不必要的苦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