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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珠澳大橋「金巴」散工涉疫情期間向旅客索賄助登車被廉署起訴

2024-04-05 HKT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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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下星期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港台圖片)
    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下星期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港台圖片)
​廉政公署前日落案起訴一名港珠澳大橋穿梭巴士即「金巴」的散工,涉嫌於去年農曆新年除夕前向兩名旅客索賄,以協助2人登車由香港返回珠海,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下星期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案發時,「金巴」因應內地防疫措施,每日只可接載特定數目的乘客由香港前往珠海。乘客必須持有網上實名預訂的當天有效車票才可登上「金巴」。35歲的被告吳光龍負責在香港口岸協助乘客登車,包括在登車閘口檢查乘客是否持有有效車票。被告涉嫌於去年1月20日,向兩名內地旅客索取賄款1000元,以協助兩人登上前往珠海的「金巴」,並涉嫌從其中1人接受賄款人民幣500元。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兩名旅客於當日、即農曆年廿九深夜到達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二人未能成功購買當日或翌日的車票而向被告求助。廉署調查又發現,其中1名旅客其後拒絕付款予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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