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事務委員會在2020年入稟控告天利行書局、商務印書館、聯合出版及天利行的總經理,就出售中小學教科書的事宜合謀定價、圍標及瓜分市場,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競委會要求法庭判處各被告罰款等。
本案原告為競委會,4名答辯人分別是天利行書局有限公司、商務印書館(香港)有限公司、聯合出版(集團)有限公司,以及天利行的總經理許超明。
競委會一方的開案陳詞指,教科書書商於2011年舉行的零售業商會會議中,時任主席許超明建議業界協議將給予顧客的折扣定於不多於一成,又呼籲會員將教科書訂單的折扣水平降低至最多12%。許超明等人於2017年得悉被查後,更改了一向給予學校的7%折扣,競委會一方相信並非巧合下發生。
代表商務及聯合的答辯方指,競委會需要證明各答辯人之間於2015年前有協議存在,如只屬單方面提出折扣數字而對方沒有回應,便不構成「協議」。答辯方又質疑,競委會沒有指控其他零售業商會持分者,亦欠缺出版商的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