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餐具及產品的法例今日起實施。
所有發泡膠及即棄塑膠餐具,堂食全面禁止供應,亦不能銷售;而外賣同樣禁止使用發泡膠餐具、膠飲管、膠刀叉、膠匙、膠碟等;不過膠杯、膠杯蓋、膠碗、膠盒仍然可以使用,商戶亦可以繼續售賣。
其他即棄塑膠產品方面,膠柄棉花棒、雨傘袋、膠牙籤、食物膠籤、充氣打氣棒、派對帽、熒光棒等,將禁止銷售和免費供應;不過,宣傳用塑膠包裝紙巾、非醫療用的膠手套,就可以收錢提供。另外,酒店同賓館將不能夠免費提供部分即棄梳洗用品,包括膠柄牙刷、牙膏、膠梳、小樽裝的沐浴露等,膠樽裝水亦不能免費供應,旅客如果有需要,可以付費購買。
新法例設有6個月適應期,環保署會走訪全港近二萬間中小型食肆,以及二萬間零售店和酒店賓館,了解運作情況及作宣傳教育,協助業界符合新法例規定。環保署建議商戶,適應期內應盡快用完受規管產品的存貨,並盡早預備合適的替代品,其間環保署不會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