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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林定國稱回應傳媒期望加入公眾利益為答辯理由

2024-04-28 HKT 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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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定國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符合國際人權自由標準,例如政府回應傳媒業界的期望。(林定國社交網頁)
    林定國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符合國際人權自由標準,例如政府回應傳媒業界的期望。(林定國社交網頁)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符合國際人權自由標準,例如政府回應傳媒業界的期望,加入「公眾利益」作為「非法披露國家秘密」的答辯理由,亦加入措施保障「無辜第三者」,免受疑犯或潛逃人士的行為影響。

林定國在社交網頁說,近日不同界別人士就《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進行持續解說及交流。他認為判斷一條法例是否足夠清晰時,需要整體考慮構成罪行的所有元素,顧及這些定罪元素之間的關連及關係,而非抽出個別元素或字眼就指控整個罪行含糊。

林定國又說,條例的執行設有制度保障,杜絕濫用的情況,例如需要取得律政司司長書面同意才能進行檢控,香港有獨立司法制度,所有案件都在香港審理,終審權也是在香港;立法過程亦嚴謹,政府認真回應議員質詢,亦適當地提出修正案,回應持份者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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