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龍小隊」黃振強供稱有被告稱金主計劃提供真槍實彈及軍事訓練 -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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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黃振強供稱有被告稱金主計劃提供真槍實彈及軍事訓練

2024-04-29 HKT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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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政司首次以《反恐條例》提出檢控的「屠龍小隊」策劃殺警案,在高等法院續審,污點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出庭作供。(港台圖片)
    律政司首次以《反恐條例》提出檢控的「屠龍小隊」策劃殺警案,在高等法院續審,污點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出庭作供。(港台圖片)
汪溟曦報道
律政司首次以《反恐條例》提出檢控的「屠龍小隊」策劃殺警案,在高等法院續審,污點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出庭作供。控方在開案陳詞提到,該小組有份策劃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中放置炸彈及槍殺警員。

黃振強供述自己在2019年「元朗721事件」後,在telegram認識本案另一同謀者吳智鴻,他首次與吳智鴻親身見面時,對方聲稱的一名「金主」亦在場,吳智鴻表示,金主有充足資金支援團隊做任何抗爭運動,並計劃提供真槍實彈及提供軍事訓練。吳智鴻及後又邀請黃振強加入另一個telegram群組,相約11月中「試槍」。

黃振強又表示,「屠龍小隊」後期精英化,人數由30多人減少約10人,在2019年11月設立「玉龍」的頻道,並希望以眾籌方式,支援隊伍營運。他請小隊成員、本身讀電影系的李家田剪輯文宣短片,內容包括小隊成員向警方、警署及警車扔汽油彈,放火燒中資銀行及商店,以及與警方「埋身肉搏」衝擊的片段。

黃振強解釋,當時有同為示威者陣營人士質疑「屠龍小隊」是「鬼」、騙財及「扮勇武」,宣傳片主要目的是澄清,證實他們是「真勇武、堅做嘢」,其次才是籌錢。

「屠龍小隊」黃振強供稱有被告稱金主計劃提供真槍實彈及軍事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