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去年底起逐步為74個政府停車場,超過1600個功率為7千瓦的中速充電器的充電服務收費,截至今年3月底,當中54個停車場已實施充電收費,涉及超過1000個充電器,餘下20個停車場的充電服務市場化計劃預計在本年中完成。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提出書面質詢,指出相關充電服務每小時收費為19元至21元,有意見認為收費過高,而且充電效率欠佳,按時間收費的安排不合理。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回覆時說,根據充電服務營運商的數據,在今年3月已實施充電收費的政府停車場充電器,平均使用率約為7%。不過他指出,現階段數據只能顯示相關充電裝置短期的使用率,實際使用率情況需要在實施一段時間後才能在數字上反映出來。
謝展寰說,政府停車場充電服務每小時19元至21元,是由營運商參考同區電動車中速充電服務當時的收費水平而訂定,如營運商在稍後時間因應商業考慮及實際營運情況建議其他收費模式,環保署會持開放態度與營運商討論可行的收費計算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