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兩名女子,控告她們涉嫌以一疊鈔票行賄一名銀行職員,以協助開立個人銀行戶口。
被告是26歲、任職行政人員于慧,及37歲、任職直播間導播王金玉,兩人同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兩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明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兩人於上月19日來港,並到滙豐銀行灣仔一間分行申請開設個人戶口,希望即日辦妥相關手續。兩名被告涉嫌於當日向一名滙豐銀行職員提供一筆不明金額的賄款,以協助于慧開立滙豐銀行帳戶。
該名銀行職員當場拒絕接受兩人的賄款,並即時向上級匯報事件。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隨即到現場拘捕兩名被告。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向該銀行職員提供一個信封,內裡載有一疊港幣100元及500元鈔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