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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消防隊目被裁定三項虛假火警警報罪成 還押至下月判刑

2024-05-24 HKT 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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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名消防隊目被裁定三項虛假火警警報罪成 還押至下月判刑
    一名消防隊目被裁定三項虛假火警警報罪成 還押至下月判刑
一名消防隊目三次向筲箕灣消防局虛報假案,在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三項虛假火警警報罪成,另一項導致警力浪費罪則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表示,考慮判被告監禁,他被還押至下月7日判刑。

46歲的被告劉浩殷,去年5月向筲箕灣消防局虛報東區醫院火警;同日再向同一消防局虛報有人被困於筲箕灣一幢住宅大樓內升降機,及有人從筲箕灣一個商場躍下。辯方求情說,被告會因為案件而失去工作、長俸及退休金,懲罰深遠,他過去對社會有貢獻,希望法庭考慮緩刑。

裁判官說,3宗事件犯案手法類似,如果說是巧合,未免是天方夜譚,被告作為消防隊目理應以身作則,虛報行為會影響到真正有需要的人士。

裁判官又說,被告作為有經驗的消防隊目,報案時必然知道後果,其行為令消防員疲於奔命,有消防員需跨區工作,處方亦須抽調人手;被告的行為不應出現在公眾期望的消防員身上,事件影響到消防處的聲譽及對巿民生命財產的保障,判刑須起阻嚇作用,向公眾發出訊息,有關行為不應被仿效。

一名消防隊目被裁定三項虛假火警警報罪成 還押至下月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