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一連5日突擊巡查九龍城、黃大仙和觀塘區共110間持牌/持許可證食物業處所,針對經營者非法傾倒污水到路邊去水渠,以及在天井清洗食具和處理食物而導致污水流入溝渠的情況,採取執法行動。行動中,分別發出共12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提出共3宗檢控。
發言人說食物業處所非法傾倒污水到路邊溝渠,不但影響事涉地點的環境衞生,更有可能污染海洋,食環署對此「零容忍」,一旦發現相關違法行為,會即時提出檢控而不作事先警告。
發言人提醒食物業經營者必須遵守持牌條件,不得傾倒廚餘和污水至後巷和地面渠道。食肆經營期間必須符合《食物業規例》和《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及其附屬法例中有關食物安全和環境衞生的條文,否則會被檢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