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副部長級幹部駱玉林涉嫌受賄、內幕交易案,經調查後被提起公訴。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案件由國家監察委員會、山東省青島市公安局分別調查,偵查終結,青島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已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駱玉林利用職務便利及職權,為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駱玉林作為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涉及證券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明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內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駱玉林去年5月被查,同年11月被開除黨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