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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被告李家田稱沒打算按計劃開槍射擊警員

2024-06-12 HKT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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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家田供稱,黃振強提及以堵路、破壞店舖形式「引誘」警方到某個位置,便會有人開槍射擊警員。(港台圖片)
    李家田供稱,黃振強提及以堵路、破壞店舖形式「引誘」警方到某個位置,便會有人開槍射擊警員。(港台圖片)
屠龍小隊等人涉串謀在遊行中設置炸彈案第32天審訊。被告李家田錄影會面提到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指示成員於2019年12月8日「引誘」警方到某個位置,隨後便會有人開槍射警,但李家田指考慮到計劃危險沒打算參與,但亦沒有作出反對。

庭上繼續播放被告李家田2020年6月11日錄影會面。李家田稱試槍後,「鴻仔」吳智鴻指屠龍小隊隊長「healer」黃振強取槍,在李家田面前將一支可正常運作的手槍子彈匣入滿約15粒子彈,把槍放進膠袋後交予李家田,李家田事前並不知道要取槍,其後把此事告知黃。李家田指一直沒有用槍,把槍連同膠袋放在斜揹袋中。

約一至兩星期後,吳智鴻表示要用槍傍身,兩人相約在新蒲崗交收,事後黃振強叫李家田不要交還槍,但李家田已歸還,警員問為何黃振強要李家田取槍,李家田回答並不知道。

李家田續指11月底屠龍小隊成員飯局中,黃振強提及12月8日以堵路、破壞店舖形式「引誘」警方到某個位置,便會有人開槍射擊警員,黃沒有提及確實位置,李家田亦不清楚誰負責開槍,但相信是吳智鴻的人,李家田聽到計劃後沒有回應,亦沒有反對,警員追問他有否打算按計劃行事,李家田回答沒有,因計劃涉開槍屬危險。

辯方盤問拘捕李家田的警員楊立隆,楊立隆表示認識拘捕黃振強的警員,但入隊後對方便調職,故沒有共事。辯方展示黃振強的傷勢相片,楊立隆表示沒有聽聞黃振強到警察投訴課投訴一事,亦沒有人表示「拘捕任何人打都唔好打得咁緊要」。

早前楊立隆供稱向李家田宣布拘捕後作出警誡,辯方質疑為何不把有權更正增補口供的聲明予李家田閱讀,楊立隆表表示,口頭上有提醒李家田確認內容,但同意沒有在記事冊紀錄口述部分,但對方簽署亦即代表同意內容,最後補錄時有「一次過」提醒李家田可按需要增補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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