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說,「1+」新藥審批機制自去年11月1日實施至上月31日為止,已批准兩款治療癌症的新藥申請。該兩款癌症新藥是不同劑量的口服標靶藥,用作治療轉移性結直腸癌,適用於傳統化療藥物無效或不適用的病人。醫管局已有19名病人使用有關新藥。
盧寵茂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說,衞生署已收到約70間藥廠超過210個查詢,並有數間藥企表達透過「1+」機制提出註冊申請的意向,有待所需資料齊備後會提交申請。目前無任何於「1+」機制下的新藥申請被拒。
他又提到,當新藥物能夠通過「1+」機制下於香港註冊並納入醫管局藥物名冊,並經證實於臨床有顯著效益時,便可被考慮納入撒瑪利亞基金或關愛基金的資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