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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女房屋事務主任虛報家訪記錄判囚7個月 准保釋等候上訴

2024-06-18 HKT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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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庭指被告違反誠信,對感化官支吾以對及推搪責任,欠缺悔意。(港台圖片)
    法庭指被告違反誠信,對感化官支吾以對及推搪責任,欠缺悔意。(港台圖片)
時任女房屋事務主任自2020年起至少18次虛報東涌滿東邨公屋單位家訪記錄,其中一個涉案單位住戶在被告報稱家訪當日已離世。女被告被裁定18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成,判囚7個月,法社批准女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

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曾慶東判刑時指,被告違反誠信,對感化官支吾以對及推搪責任,甚至認為如果上司願意為其背書,行為便沒有問題,欠缺悔意。52歲被告李碧琪,案發時任職離島區屋邨租約事務管理小組,原被控19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經審訊後其中一項罪名不成立,其餘18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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