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真咬甩趙家賢左耳後遭襲擊 涉案兩名男子一人罪脫一人罪成 - RTHK
A A A
氣溫 濕度
新聞重溫 可重溫過去12個月的新聞

陳真咬甩趙家賢左耳後遭襲擊 涉案兩名男子一人罪脫一人罪成

2024-07-10 HKT 12:12
分享工具 facebook
  • 其中一名被告61歲男子兩項罪名不成立,另一名36歲男子兩項罪名成立,7月20日判刑。(港台圖片)
    其中一名被告61歲男子兩項罪名不成立,另一名36歲男子兩項罪名成立,7月20日判刑。(港台圖片)
2019年無業男子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咬甩前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後懷疑被示威者襲擊,涉案的兩名男子否認暴動及意圖傷人罪。經審訊後,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裁定,其中一名被告61歲男子兩項罪名不成立,另一名36歲男子兩項罪名成立,本月20日判刑。

法官判詞指出,陳真在沒有任何預警的情況下、用利刀襲擊3名男女及咬掉趙家賢耳朵,行為非常嚴重及兇殘,但在場包圍陳真及施襲的人士,明顯是報復陳真而非為了調停或防止陳真再襲擊其他人。

法官接納61歲被告供稱,案發時用腳踢陳真是為了阻止他繼續襲擊現場一名跌倒在地的花藍色衫男子,法官認為,被告用腳踢陳真的背部,並非要害及力度不大,當花藍色衫男子成功掙脫後,被告亦沒有再踢陳真,法官認為被告所使用的武力是合理的。

被告曾經交叉摺疊陳真的小腿,後來放手及沒有阻止其他人施襲,法官認為被告供稱反對任何人行使私刑的說法有所保留,但基於被告曾經嘗試阻止一名男子襲擊陳真,故不能完全排除被告為了制止陳真才摺疊陳真雙腿的說法。

就暴動罪,控方指被告希望召集其他人到現場向陳真作出襲擊,但法官指出,被告事發後逗留現場及接受媒體訪問,並向警方提供個人資料,亦在陳真襲擊途人的刑事案件中擔任控方證人,法庭認為被告的行為與控方的說法完全不相符。

另外,辯方爭議另一名36歲被告並非現場片段拍攝到及使用伸縮雨傘襲擊陳真的男子,但法官翻看片段中男子的面容、髮型及右上臂紋身,認為相似的紋身與面容,同時出現在片中男子及被告身上絕非偶然或巧合,被告選擇不作供,在沒有任何解釋的情況下,上述身體特徵足以支持身份辨認,並加強推斷襲擊陳真的人士便是被告的推論,裁定被告兩項罪名成立,還押至本月20日判刑。

陳真咬甩趙家賢左耳後遭襲擊 涉案兩名男子一人罪脫一人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