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二讀辯論《牙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草案提出包括增設新途徑容許合資格非本地培訓牙醫來港執業,又提出2025年起牙醫畢業生需在指明機構進行一年實習,才可正式註冊。
相關法案委員會主席、自由黨的張宇人說,牙科實習生需要實習一年的做法是應有之義,指出多年來牙管會行使專業自主要求,加設一年實習,而港大牙醫學院卻在學術自由情況下,對牙管會的合理要求拖拖拉拉,其中是「誤了學生、誤了社會」,應該要公開譴責。
選委界的陳凱欣認為,原則上支持以合適方法為牙科畢業生提供實習機會,認為累積越多臨床經驗,對醫療人員發展或病人都有好處,但今次修例對牙科生而言是重大改動,認為無論是港大牙醫學院、牙管會或政府,應有更好處理方法,如三方一早開誠布公直接點出現有問題,不用在議員在法案委員會多番追問下,政府及牙管會才在較後期披露全面資訊,如一早坦白向學生解說,相信所謂爭議便不會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