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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崔茂虎受賄案一審判有期徒刑11年

2024-07-23 HKT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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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茂虎受賄案在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央視新聞圖片)
    崔茂虎受賄案在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央視新聞圖片)
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國家宗教事務局原局長崔茂虎受賄案,在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崔茂虎被判有期徒刑11年,罰款150萬元人民幣;對查封、扣押在案的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案情指,崔茂虎在2007至2023年,利用擔任雲南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麗江市委書記、雲南省副省長等職務上便利,以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款項撥付、幹部任用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折合1043萬元人民幣。

法院認為,崔茂虎受賄金額巨大,鑑於他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認罪悔罪,受賄贓物已部分追繳到案,因此從輕處罰。

中央統戰部原副部長崔茂虎受賄案一審判有期徒刑11年